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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电池回收新规4月实施,“车电一体”成关键
发布时间:2026-01-23 14:34文章来源:互联网
2026年1月16日,工信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旨在构建规范化的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应对即将到来的电池“退役潮”。

核心突破:明确责任,车电一体
政策核心是厘清了动力电池生产企业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两大主体的全链条责任。最关键的是设立了 “车电一体报废”机制,规定报废车辆若电池缺失,则视为车辆缺失,从根本上杜绝电池非法流失。
责任分解:生产与回收闭环
在生产环节,电池企业需对产品统一编码,车企则需优化电池的易拆卸设计并公开维修信息。在回收环节,两者均须设立与销量匹配的回收网点,并不得拒收来自换电、维修、拆解等环节移交的废旧电池,确保回收主渠道畅通。换电及租赁场景的电池,也明确了由服务企业移交至电池生产企业统一回收。
监管保障:一池一码,严格准入
为确保落地,政策同步建立 “一池一码”数字身份证制度,通过全国平台实现全程溯源;并对废旧电池综合利用活动设定严格准入门槛,要求交由合规企业处理。
该办法的出台,不仅是应对电池“退役潮”的迫切之举,更是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一步。它通过系统的制度设计,引导全产业链共同构建“生产-使用-回收-再生”的高效闭环,标志着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正从追求规模扩张,迈向注重全生命周期管理和资源循环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